为打好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的收官之战,10月23日上午,市科工信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,召集市生态环境局、发改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和高新区、四个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开会,研究部署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工作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胡华生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“散乱污”企业,“散”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、城镇用地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,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企业。“乱”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。“污”是指环保审批手续不齐全、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、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、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、涉土、涉水企业。
经过前期全面摸排,我市暂无“散乱污”企业。对于下步工作,胡华生强调,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各相关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人;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措施,确保省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不出问题;三是要进一步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;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